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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编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6-12-14 17:47: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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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查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统一管理和指导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以及区直党政群机关、乡、街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区各级机关人员编制总额;指导、协调区直党政群机关、乡、街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推进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3、协调区委、区政府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及各部门与其下属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乡、街道办事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5、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直各部门、乡、街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机构规格、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指导并协调区直各部门、乡、街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人员编制的审核工作及相关信访接待工作;监督检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区编委。

7、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信息、业务培训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8、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其他事项

路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区编委办公室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参照国家公务员范围管理),机构规格为科级。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级),股级职数1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内设综合科,主要职责是:

1、根据《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

2、依法保护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

3、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

4、负责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或备案、年度检验、变更和注销登记管理及相关信访接待工作;

5、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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