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路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 2018-07-30 浏览次数: |
唐山市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路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㈠ 建设项目情况 唐山市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路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项目位于唐山市路北区龙富道以北、大理路以西,规划路以东地块内。为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路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业务和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6606.19m2(折合9.91亩),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8层6766.15平方米的业务主楼,1座2层1000.98平方米的应急中心、计划免疫冷库和艾滋病初筛检验室等,门卫室、配电室、污水处理室等配套用房232.87平方米。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496.07万元。 ㈡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⑴废气污染: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堆放、回填;建材的装卸、堆放;各种施工车辆行驶往来及施工垃圾堆放和清运过程造成的扬尘。 ⑵噪声污染: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及推土机、挖掘机,基础阶段的打桩机等。施工机械设备由于持续时间长,是主要的噪声源。 ⑶废水污染: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SS。 ⑷固废污染:建筑固废以无机废物为主,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如废弃的堆土、砖瓦、混凝土块等。 2、营运期环境影响 ⑴ 废气污染 主要为实验室废气、食堂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 ⑵ 废水污染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门诊废水、人员生活污水。 ⑶ 噪声 本项目主要为泵类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90dB(A)。 ⑷ 固体废物 相关人员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实验室固废(废实验器具、药品,废空气过滤器,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等)。 ㈢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预防措施 ⑴扬尘: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影响。 ⑵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设备位置,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如需夜间施工,需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夜间方可施工;施工工地场界周围设置维护设施等。 ⑶废水:施工期设置专门的清洗点对施工机械进行清洗和保养,污水量很小,主要污染物为SS,可直接蒸发。 ⑷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如废弃的堆土、砖瓦、混凝土块等,对于这些废物,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 2、运营期预防措施 ⑴废气 实验室废气在安全柜中进行,通过高效过滤装置过滤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封闭,设置引风机,将废气引入生物滤塔进行处理后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⑵废水 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郊污水处理厂。 ⑶噪声 风机、水泵等安装减震垫,置于封闭间内。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 ⑷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实验室固废经消毒后与污水站污泥作为危险废物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㈣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选址合理。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只要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㈤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拨打电话:18531552028,索取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10日。 ㈥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的意见只包括以下范围: 1、本项目选址、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和内容; 2、环境影响的识别; 3、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注意:本次公示只针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以及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其他内容不在本次公示解释范围内。 ㈦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方法为向公众发放环评报告公众参与调查表,征询公众对项目建设的选址、污染设施可行性、影响的可接受性等方面意见及建议。 ㈧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1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唐山市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路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提出。 公告单位:唐山市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路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2018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