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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项目报建前期审批服务运行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10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优化项目报建前期审批服务运行机制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16届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关于优化项目报建前期审批服务运行机制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切实解决项目报建过程中流程不清、事项不明、手续复杂等堵点难点问题,全力推动报建前期全流程网办,助力项目早开工、早落地,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由市、县两级出具规划条件并办理立项手续的建设项目。

二、主要内容

在项目报建规划条件确定阶段,通过集成各单位规划建设意见、量身定制最优审批流程、锁定报建最简清单材料、跟踪评估提升服务质效等方式,实施建设项目报建前期审批服务“一件事”,构建“四个一”(一项目一意见、一项目一流程、一项目一清单、一项目一评价)服务模式,为项目提供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精准服务,推动项目早供地、早设计、早开工。

(一)推行“一项目一意见”。在项目供地前,各单位就规划指标、环境指标、能耗指标以及是否符合相关专项规划、建设要求等方面提出合规、准确、具体、易懂的意见和标准,形成《前期策划生成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

(二)推行“一项目一流程”。市、县两级行政审批系统设置的企业服务中心,根据地块信息、项目类型及审批模式,确定项目必办事项、可能涉及事项和审批部门、审批时限等内容,绘制《项目报建定制化导航图》(以下简称《导航图》),量身定制最优审批流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审批服务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一张图”服务项目报建全流程,增强项目报建精准度和稳定性。其中,市级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市级出具规划条件的项目,其余项目由属地企业服务中心负责。

(三)推行“一项目一清单”。按照《导航图》确定的必办事项和可能涉及事项,通过对申报材料交叉比对、去重整合,形成项目专属“一套材料”报建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实现“一套材料”办审批。对企业提交过的材料和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重复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申报材料极简化,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报建成本。

(四)推行“一项目一评价”。项目主体确定后,由企业服务中心主动对接项目单位,围绕《意见书》《导航图》《清单》的实效性、匹配度等方面,综合运用常态化回访、成效验证等方式开展评价,全面获取审批时效和企业满意度的第一手数据,形成客观的评估结论。

三、实施流程

(一)上传规划条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系统,对划拨用地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或项目单位将预规划条件、用地范围图和项目简介上传系统;对非工业类出让用地项目,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将规划条件、用地范围图和地块基本情况上传系统;对工业类出让用地项目,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属地政府将规划条件、用地范围图和项目简介上传系统。企业服务中心提供政策解读、办事辅导、帮办代办等服务。

(二)提出规划建设意见。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就规划建设条件情况形成《意见书》。企业服务中心协助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意见反馈。各单位不得提出超出职权范围或模棱两可的意见。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或权限下放的,由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负责项目意见提出。

(三)编制流程清单。企业服务中心结合发起单位,按照《意见书》和审批要求,结合项目类型、规模、区位、投资主体等属性,1个工作日内为项目定制《导航图》和《清单》。在供地后,企业服务中心将《意见书》《导航图》和《清单》及时提供用地单位。

(四)引导开展评价。项目主体确定后,企业服务中心主动邀请项目单位填写评价单,对《意见书》《导航图》《清单》的实效性、匹配度进行评价,作为各部门持续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配合,研究细化落实举措,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的督促指导,合力推动“四个一”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完善企业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强化人员配备,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审批服务增值化改革。各单位要向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四个一”服务模式的内容、亮点和操作流程,推进各群体了解政策、熟知政策、推广政策、应用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由市行政审批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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