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9 | 浏览次数: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通知
韩城镇、果园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抓紧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通知》(唐政法办函[2014]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内容
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各类行政执法工作的依据、流程、结果等相关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都要依法予以公开。主要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权限: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职责、权限以及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和执法人员名单及身份信息;
(二)行政执法依据:包括行政执法多一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执法程序:包括执法流程、执法制度、执法规范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
(四)执法结果:包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特别是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涉及民生执法的监督检查情况;
(五)救济方式:包括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途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二、公开方式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履职、谁公开”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
(一)政府公报公开。各部门出台的有关执法程序、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等规范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要在区政府公报上予以刊登,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新闻媒体公开。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执法信息。要善于借助政府网站,通过微信、声讯服务等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制发信息。同时,开通网上咨询、投诉监督功能,便于群众监督行政执法活动。
(三)办公场所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尤其是办事大厅,通过设置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公共阅览室、资料索取点、咨询台等设施,公开本机关应当公开的全部行政执法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行政执法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于申请获取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申请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答复。
(五)其他方式公开。行政执法机关也可通过法制宣传、法制资讯、印发执法公开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三、配套制度
为保障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效果,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晚上以下相关配套制度。
(一)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部门执法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具体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确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要按照市法制办《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唐政法办字[2014]8号)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的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自由裁权,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
(三)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要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投诉举报专线,确定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明确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社会公众特别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权。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本机关的执法职责,并将执法职责具体分解到内设执法机构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明确责任,便于监督。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包括明确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区分和责任主体、责任形式和适用、责任追究的程序等。
四、公开时限
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权门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抓紧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通知》(唐政法办函[2014]48号)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立即行动,按时限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及时对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抓紧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明确具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保障措施。
(二)要抓好公开设施的准备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网站平台及相关系统建设,做好执法机构“执法公开”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执法公开”平台的衔接工作,将本部门需公开的信息及时上传,完善办公场所、办事大厅的公开设施。
(三)要进一步整理、规范公开内容,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合法、高效、有序推进,于11月底之前,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公开情况进行认真梳理,采取多种方式全部公开应当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切实将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开的责任和任务。在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总结推广经验,注重解决问题,督促指导本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府将加大对建立和推进执法公开制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建立和推进执法公开制度工作纳入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对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不健全、公开不到位、不及时的,将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予以处理。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