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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1 09:11: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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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响应的通知

 

韩城镇、果园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我市受偏南气流影响,有利于污染物的减弱、扩散和稀释,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5312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响应。同时,要求各类企业要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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