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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的通知5.20
发布时间:2016-05-24 14:26: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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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的通知

 

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几天我市处于静稳天气,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

根据气象专家会商意见,经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从521日零时起,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响应。提醒公众停止或减少户外活动;相关单位和企业按规定落实减排措施,实施限产减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望各单位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完成三项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电力企业可以不再采取限产措施。

在天气发生好转时,指挥部将及时公布解除预警。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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