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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的通知2016.1.18
发布时间:2016-05-20 15:28: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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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的通知

 

韩城镇、果园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116日下午到夜间,我市受弱冷空气影响,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的减弱、扩散和稀释,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经专家会商,根据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于117日零时起,解除我区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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