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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响应的通知3.9
发布时间:2015-07-31 17:06: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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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镇、果园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38日下午开始,受冷空气影响,风力逐渐加大,较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的扩散和消除,重污染天气过程将结束。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按照《路北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于38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响应。同时要求各类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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