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区政府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 >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响应的通知3.9
发布时间:2015-07-31 17: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韩城镇、果园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预计37日,我市气压场弱,风力较小,底层湿度有所增大,不利于污染物扩散,AQI指数上升到200以上,将出现重污染天气。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从362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响应。

 望各镇(乡)街、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路北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在天气发生好转时,指挥部将及时公布解除预警。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9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路北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5730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3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2030200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