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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的通知10.24
发布时间:2015-07-31 17:03: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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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果园乡、韩城镇政府,区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我市未来三天以多云天气为主,高空气流较为平直,气压场较弱,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和稀释,将出现重污染天气。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从1024日十四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望各镇(乡)街、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路北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在天气发生好转时,指挥部将及时公布解除预警。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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