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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消防同行——森林消防警钟长鸣
发布时间:2026-04-06 17:47: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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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七、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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