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区政府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 >

关于做好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15:57: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

 

韩城镇、果园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气象部门预测,经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研判,我市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期间,受持续高温和偏南弱气流影响,光化学反应加强,臭氧污染突出;夜间边界层下压,气流下沉,同时受南部近距离污染传输影响,近地面污染累积,污染物浓度升高。为做好此次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市政府决定自61415时起至1712时期间,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抢险的前提下,执行以下应急减排措施,现将我区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由区发改局负责督导,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全部停产;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竖炉配套的脱硝设施已投入运行的免于停限产,全区烧结机脱硝设施未开工的停产;钢铁企业石灰窑限产50%

61712时以后,全区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限产50%,限产解除时间由市环保指挥中心另行通知;脱硝设施已投入运行烧结机和竖炉免于停限产

2、电力企业。由区工信局负责督导,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其余污染物再减至超低排放限值60%以下。

3、由区工信局负责督导,铸造行业停产。

4、建材行业。由区工信局负责督导,使用天然气窑炉的陶瓷企业全部停产,61712时以后继续执行停产要求,停产解除时间由市环保指挥中心另行通知。

5、涉VOCs行业。由区工信局负责督导,除焦化和化纤企业涉VOCs工序(VOCs治理设施正产运行)以外,其它涉VOCs企业和排放工序停产。其中,印刷企业由区文体局负责督导。

二、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由区发改局、工信局分别负责督导,钢铁、电力、煤炭开采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

三、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1、由区综合执法大队、各镇乡街负责督导,各类施工工地要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前提下开展施工;由区住建局、各镇乡街负责督导,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要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的前提下作业。区综合执法大队、区住建局、各镇乡街要组织力量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不能达到“六个百分百”和扬尘治理要求的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一律报市住建部门停工停产。

2、由区住建局负责,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各镇乡街负责,加强小区洒水保洁。

3、由区工信局负责督导,所有企业的料堆和料场必须严密苦盖并洒水抑尘。

由区环保分局负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恶意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各镇乡街、区直有关部门要立即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有关地方、企业,组成检查组对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确保重点企业停限产和限行措施执行到位,对发现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一律严肃顶格处罚,对监管失职人员一律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减排措施严格执行到位坚决不出问题。市政府将组成巡查组,对各地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巡查暗访,凡是没有落实市政府要求和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问责一起,并作为6月份生态唐山建设考核扣分依据。各镇乡街、区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9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减排措施落实和督查情况报区环保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电话2815172)。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14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路北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5730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3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2030200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