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韩城镇、果园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按照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12月13日起受地面南风,逆温等因素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2月13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扩散条件,对部分领域采取加严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1.钢铁行业。
唐钢南厂区(有供暖任务)在橙色预警减排基础上,烧结机增加20%的限产比例。
|
|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家具行业)、文体局(负责印刷行业)、交通局(负责汽修行业)、发改局(负责除上述行业外的其他行业)
责任部门:各镇乡街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钢铁、电力等重点用车企业除保证安全生产和供暖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允许进出厂区外,其余车辆禁止进出厂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其他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相关条款。
2.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牵头部门:生态环保分局
责任部门:各镇乡街
3、全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4、12月13日-19日(含公休日),每天7时至20时,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2.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频次。
责任部门: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局
3.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烧烤严禁使用炭烤,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牵头部门:公安分局、城管局
责任部门:各镇乡街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唐山市路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北政办字〔2019〕43号)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要求执行。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各项管控要求。各驻企人员要在岗在位,监督企业执行到位。区生态办将对全区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
各单位、区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9时前,将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区环保指挥中心。、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微信、悬挂条幅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