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韩城镇、果园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26日12时起,全区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严格按照路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牵头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文体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
2、环城路以内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牵头单位: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
3、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牵头单位:交通局
责任部门:各镇乡街
4、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相关条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沙石料厂、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牵头单位:发改局、城管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
2、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频次,各小区卫生保洁要保持湿法作业。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
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唐山市路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北政办字〔2019〕43号)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要求执行。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各项管控要求。对纳入河北省第一批和第二批“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对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生产和运输。各驻企人员要在岗在位,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减排要求,发现不落实问题要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区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所管辖的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各级各部门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
各单位、区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9时前,将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区环保指挥中心。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载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为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作出更大的贡献。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