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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布遗失公告

发信人信息: 网友 齐学伟 (*******9123) 于 2020-12-10 13:13:27 提交
 
内容: 求解: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后,如何在网站内发布遗失公告,以此作为补办的凭证? 谢谢
 
 
回复:  
  您好,您可以至位于兴源道唐通大厦(兴源道与龙源路交口东侧)二楼的区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窗口办理,由我们帮助您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遗失公告。( 行政审批局 于 2020-12-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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