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中介服务事项和技术性服务事项的通知》(冀放管服小组办〔2021〕4号),区审改办在充分征求相关区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区本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和区本级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唐山路北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6月版)》和《唐山市路北区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6月版)》,现予印发。
此次印发区本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并非对现有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和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予以固化,区审改办将根据省审改办统一部署,落实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中介服务事项和技术性服务事项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附件:1.唐山市路北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6月版)
2.唐山市路北区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6月版)
唐山市路北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