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批自行取消下放调整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唐政办发〔2018〕6号)的文件要求,承接行政许可27项;取消行政许可1项、暂停行政许可1项;我区不涉及,视为取消1项,我区及相关部门今后不得设置相关事项。
现予通告。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
2018年 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