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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0家省政府部门<关于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将煤炭经营企业备案等涉企证照纳入“多证合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9 10:0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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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0家省政府部门《关于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将煤炭经营企业备案等涉企证照纳入“多证合一”的通知》(冀工商〔2017〕131号)转发给你们,请与2月12日之前将相关事项在网络、公示栏等公共场合公开公示。

附:《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0家省政府部门<关于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将煤炭经营企业备案等涉企证照纳入“多证合一”的通知>》

 

唐山市路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多证合一(1).rar
多证合一(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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