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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区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1-09 16:4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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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唐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区衔接取消行政权力事项2项(全部为行政许可),另有14项我区无相应权限(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1项),视同取消处理,今后各相关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已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

现予通告。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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