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事务。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落实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地名使用和地名标志设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承担婚姻管理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
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
联系地址:伍家庄大街7号
联系电话:28109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