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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5 11:0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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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路北区分局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能

(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題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三)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辖区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内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创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受理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并作出处理,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及处理等工作

(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

(七)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路北区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纪检监察科)、综合科、大气环境科(机动车污染防治科)、水与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附3号
   联系电话:20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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