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贯彻落实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协调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四)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七)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水库移民迁建工作的方针、政策。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贯彻落实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二、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等3个科室
联系地址:新华东道55号
联系电话:3724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