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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接受河北省政府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评价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省政府将于2023年11月下旬对路北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