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唐山市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3年养老保险费,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152号),现将有关缴费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533元。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如下:月缴费基数按省社平60%为3726.65元,月缴纳费款为745.33元,年缴纳费款为8943.96元;月缴费基数按省社平100%为6211.08元,月缴纳费款为1242.22元,年缴纳费款为14906.64元;月缴费基数按省社平300%为18633.25元,月缴纳费款为3726.65元,年缴纳费款为44719.80元。
二、缴费流程
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已经办理参保登记的无需办理。
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费款的,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选择缴费基数和费款属期,办理申报缴费业务。
费款查询和凭证打印。费款入库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缴费记录并打印凭证;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窗口、自助缴费终端等渠道办理。
退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重缴、错缴需要退费的,向税务部门提交退费申请,经税务部门初审、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退费。
三、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便携式缴费终端、办税服务厅窗口等渠道缴费。
四、其他事项
(一)缴费时间。2023年即日起至12月25日,每月征期1-25日(节假日除外)。请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及时缴纳2023年养老保险费,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缴费,后果自负。
(二)关于2023年调基补差。灵活就业人员已经按照2021年社平工资60%下限缴纳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1-7月费款的,在2023年8月以后缴费的,需要按照2022年社平工资60%的下限补缴1-7月的差额费款。
(三)关于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特别说明。由于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养老保险暂缓缴纳或没有缴纳成功的以及2022年新参保人员都可以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按照2023年基数补缴。
(四)灵活就业人员尚未缴纳2022年度费款的,在缴纳2023年度费款时,系统会按照新基数自动带出2022年未缴费月度基数和费款,如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不缴纳2022年度费款,需前往路北税务办税服务厅,由前台人员通过金三社保费标准版“社保费预处理信息核销”模块进行核销后,即可单独缴纳2023年费款。
灵活就业人员对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事项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
建议各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