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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申请2021年1-9月中小微企业安置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4 15:12: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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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申请2021年1-9月中小微企业安置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根据《唐山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唐财规2019〕1号)的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的部分。

2020年1-9月,我区共有17家企业吸纳90名高校毕业生,涉及资金586749.41元。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中小微企业安置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保险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7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315-7214619地址: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2021年1-9月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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