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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申请2021年7-9月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社保及岗位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8 09:58: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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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申请2021年7-9月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社保及岗位补贴的公示

根据唐人社字2020〕116号文规定,用人单位与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2021年7-9月,我区共有1家用人单位安置2020届高校毕业生6人,社会保险补贴55000.32元,岗位补贴68400元。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社保及岗位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30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315-7214619地址: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2021年7-9月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社保及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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