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果园镇人民政府
关于《路北区果园乡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后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我镇采取实地调研等方式,对《路北区果园乡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北政字〔2018〕17号)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法性评价
《路北区果园乡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制定权限、程序、制定依据符合《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唐山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唐山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居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文件规定,具体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无冲突。
二、合理性评价
《路北区果园乡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规范了果园乡城中村改造中征收拆迁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符合社会发展需要。
三、协调性评估
目前,路北区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果园乡人民政府已被撤销,重新设立了果园镇人民政府,以原果园乡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域为果园镇的行政区域。建议出台适用果园镇人民政府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做好衔接工作。
四、可操作性评价
《路北区果园乡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均是对果园乡城中村改造的规定,针对果园镇城中村改造可操作性不强。
五、技术性评价
《路北区果园乡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名称内容均标明文件适用于果园乡人民政府,应根据行政区划调整重新制定相关文件。
六、绩效性评价
《路北区果园乡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实施以来,果园乡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七、后评估结论
《路北区果园乡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已不能完全满足果园镇人民政府城中村改造工作需要,建议予以废止并出台新文件做好衔接工作。
唐山市路北区果园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