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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8-12-18 15:36:3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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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扎实开展“双安双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产业强区、创新兴区,努力打造“实力雄厚、百姓富裕的经济强区,充满活力、商机无限的创业乐园,环境优美、天蓝蒂绿的美丽城区,平安有序、诚心有礼的和谐家园”。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现就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

执行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分区域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加快推进特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积极对接国家农药追溯信息平台,推动农药全过程可追溯。(区农经局,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和绿色导向,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建立健全农产品全程监管体系,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农经局,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

二、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突出绿色优质安全导向,启动常各庄花生酥糖等整治工作,提升地方特色食品供给质量。推广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全区实施HACCP认证食品生产企业达到2家。101日前完成全部食品生产企业QS换发SC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深化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推动40%以上的市场达到验收标准。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强化对凤凰世嘉标准化菜市场、祥荣里标准化菜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督导机北楼标准化菜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验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经局,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负责)

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和我省15部门实施意见,协同推进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化量化分级、“明厨亮灶”、清洁厨房活动,95%餐饮单位达到“清洁厨房”标准,85%的大型餐饮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大型企业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获证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全覆盖。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

建立多部门共同参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把校园食品安全列为“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实时监控工作。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严格落实《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将“三小”纳入监管范围。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制定出台卫生规范,明确技术要求。特别是加大餐饮类小摊点“两禁止两规范”(禁用一次性木质筷子、一次性塑料袋套碗出售食品)落实力度,力争年底前,餐饮类小摊点实现常态化管理。加强政府服务,支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改善,引导其进入固定集中区域、规范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计局、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规范处置畜禽产品废弃物。监督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以及处理本单位产生的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

三、全面提升药械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强化药品高风险企业、基本药物企业和特殊药品企业的监管。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对全部在产药品品种进行单品种风险分析,建立清单台账。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开展质量跟踪、飞行检查,专项治理使用中药提取物、特殊药品和生产无菌制剂的企业,重点打击掺杂使假、特殊药品流弊、违反注册工艺生产药品等行为。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探索GSP认证取消后药品经营企业监管新模式,将“两票制”实施情况纳入常态监管,扩大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范围,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打击“挂靠走票”等行为。加强医疗器械领域监管,建立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制度,全覆盖抽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监督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乡镇医院、民营医院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化建设,重点整治以免费体验方式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以高风险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制剂为重点,全覆盖检查一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化妆品监管,推进化妆品登记管理,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计局)

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建立工作记录或台账,及时有效解决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制度,通过明查暗访、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各种手段,主动排查、定期研判、及时处置出现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共性隐患问题。落实河北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指导意见。有效治理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提出的十类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区卫计局、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

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唐山市2018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全面加强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粮食中重金属污染、畜禽水产品抗生素、本地重点果品以及重大节日、暑期保障等专项监测工作。推进部门间、地区间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和结果运用,强化监管执法机构与检验检测机构间的协调配合,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将潜在风险纳入监管视野。建立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依法依规及时发布抽验质量、案件查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公告、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区卫计局、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

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加大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抽检力度,及时锁定重大风险隐患和关键危害因子,提高监测抽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按照种植产品和水产品不少于10/万亩/年、畜禽产品不少于10/万头/年比例开展实验室定量检测工作。(区农经局、区财政局、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

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投入,统筹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测力度,确保全市食品检验样本量达到4/千人以上,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千人,实现类别、项目、企业、区域和业态全覆盖。依法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监督考核,确保检验数据真实、准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

五、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坚持重典治乱,以“零容忍”的姿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农药、兽药抗菌药、农资打假和畜禽水产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食品药械集中生产区整治提升、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

加强肉制品、白酒、食用油、水产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强化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以全面公开处罚决定书为抓手,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和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落实处罚到人,推动落实违法犯罪人员行业禁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经局)

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深入推进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食品相关产品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设立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职队伍,加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业力量建设,强化办案保障。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

六、推进食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结构调整,推进重点食品医药行业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横向联合、做强做优。鼓励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开展“扩大规模化连锁经营,推进企业升级”行动,提升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医疗器械创新企业和小微企业支持扶持力度。推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强化产业规划,加强产业政策检查,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拓宽诚信管理体系领域,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推进企业首负责任制,强化自查报告制度。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督促企业做出守法公开承诺。(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审批局)

七、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宣传,综合治理食品药品安全谣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强化舆论引导。(区委宣传部、区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健全工作约谈等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实施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评价。(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强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协作

落实《共建“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协议》任务实施方案,协同推进“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按照省有关要求,探索建立三地统一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规范,逐步推行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证明制度。实施农餐对接、农超对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产销直挂制度,建设食用农产品直通京津的快速通道。(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京津冀重大活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供应保障规范、标准,协作开展对重点供应品种的全程监控。(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农业部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以下简称“双安双创”)工作部署,切实将“双安双创”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转机制,完善经费保障、督导检查、动态评估等工作制度,全面细化分解国家创建任务,推动创建工作出特色、出经验,打造“地方特色工作品牌”,形成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区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开展“百千万”食品超市()示范创建活动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列为2018年区委区政府为群众办的实事,在现有基础上,完成3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创建工作,鼓励超市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群众免费检测活动。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建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提升食品检验能力,形成涵盖种子、林果、农牧产品、水产品、蔬菜、粮食、土壤、化肥、农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食品从农田到企业、从市场到餐桌完整的检验检测链条。(区政府办公室、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加快“智慧食药监”信息化建设,将高风险和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区教育局直管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纳入电子监管系统,重点为达到要求的市直院校食堂配置触摸一体机,为师生就餐安全提供保障;加快食用农产品、食品供应链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肉菜等流通追溯体系常态化运维机制。逐步推动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以及学校、医院、中型以上餐饮企业等团体消费单位信息化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50%。积极推动“智慧食安”和“智慧农安”对接,实现在食用农产品产销衔接、电子追溯体系贯通等方面密切协作、全程可溯。(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负责)

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合理、权责划分明晰,监管人员数量能够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县、乡级行政区域内全部科学划定食品安全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设施配备达到相应建设标准要求。强化应急管理,重点加强基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应急业务培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分层次、分类组织开展监管人员、稽查执法人员轮训和业务培训,加快专职检查、执法办案、监督抽验、政策法规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设职业化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检查员队伍。(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计局负责)

十一、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落实《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冀办发〔201730)和《唐山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唐办发〔201715),强化地方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1-2项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十三五”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规划。(区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建立“管行业就要管食品安全”的责任机制,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健全督查督办、考核评价、责任追究机制。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并出台具体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评机制,组织开展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区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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