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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现将唐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行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唐财税[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附件1:唐财税【2018】8号
唐山市路北区财政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