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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财政局责任清单汇总表(2018版)
发布时间:2018-05-28 15:54: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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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财政局责任清单汇总表(2018版)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财政局(13项)
1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执行财政政策,执行国家预算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拟订地方预算管理体制、管理制度 预算科  
拟订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 预算科
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综合治税办
预算科
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 预算科
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 预算科
2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 组织拟订区财税立法规划和重要财政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财政法规草案和规章 预算科  
综合治税办等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的执行 监督科
3 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全区财政决算;管理区级国库账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参与涉农税费制度和政策的拟定、调整工作,负责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负责编制年度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区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宜 预算科、综合科  
社保科、国库科等
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总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决算草案 预算科
负责区本级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公开 预算科、国库科
负责区直单位年度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负责区直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检查 预算科
负责审核批复区直单位决算草案 国库科
研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区直单位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组织和监督预算绩效的执行 预算科
4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 预算科  
综合治税办
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预算科
综合治税办
5 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拟定政府采购政策,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落实社会集团购买力政策,实施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编制管理。 参与拟定本级财政公共支出的相关政策、制度 预算科  
落实财政支出政策,提出财政公共支出预算建议并组织实施 预算科、国库科
负责对财政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负责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预算科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拟定全区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相关配套措施,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政府采购办公室
负责落实社会集团购买力政策,实施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编制管理。 政府采购办公室
6 组织实施全区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转让、纠纷调处和仲裁;组织实施国有股权管理;负责全区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监缴区管国有资本金收益;管理和指导全区资产评估业务;履行区国资委办公室职能。 拟定全区固有资本金收益管理和全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室
组织国有资产管理调查研究 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室
组织实施区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转让、纠纷调处和仲裁,组织全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室
7 管理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加强对区级财政基建投资项目的拨款、区级财政投入的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支农资金、城市建设维护费等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负责办理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投资的业务,负责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城建科  
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农业财务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管理办法和农业税收的法律法规 农财科
8 编制社会保障支出预算;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研究拟定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制度 社保科  
编制社会保障资金的预决算草案 社保科
负责社保部门年度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以及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 社保科
负责管理全区社会保险资金(基金),并对资金(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社保科
9 管理区政府的国内外债权、债务;负责离休干部公费医疗工作 负责世界银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和政府外债管理工作 城建科  
金融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离休干部医疗费的服务保障工作 公费医疗办公室
10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会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 会计科  
贯彻落实有关会计及企业财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会计科
组织指导全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会计科
11 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以及各类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情况;配合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点案件。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 监督科  
监督检查财政政策及本级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监督科
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监督科
12 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调研工作。 负责全区财政法规宣传和财政系统普法教育工作 监督科  
办公室
13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与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  
办公室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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