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申请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9 | 浏览次数:
根据《唐山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唐财规〔2019〕1号)的规定,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和贫困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对接收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就业见习补贴,所需资金由见习单位和当地财政资金共同分担。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我区共有12家用人单位安置245名人员参加就业见习,资金1400960元。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15-7215670
地址: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2024年11月-2025年3月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花名册2025121906051271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