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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申请2024年4月至2024年8月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3 | 浏览次数:

根据《唐山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唐财规2019〕1号)的规定,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和贫困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对接收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就业见习补贴,所需资金由见习单位和当地财政资金共同分担。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4月至2024年8月,我区共有12家用人单位安置242名人员参加就业见习,资金1508320元。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315-7215670地址: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2024年4月-2024年8月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花名册.xlsx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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