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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体系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0 08:56: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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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结合路北区实际,进一步深化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租购并举”住房体系,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激发活力,有力推动路北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建立“租购并举”住房体系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聚焦服务、产业、人才要素,制定实施全方位政策措施,转变房地产业发展方式,统筹资源调配,完善配套功能,建设“服务+生活家园”“产业+人才家园”;聚焦惠民便民、强化人才吸引,加快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以低成本导入创新资源、新兴产业和各类人才,全力打造便民宜居之区、创新活力之区,为唐山市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做出路北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3年1月份开始,2年内建立起完善的“租购并举”组织模式、多渠道的资金筹措和使用方式、长效稳定的推进机制、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到2025年,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人民群众住房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产业结构、人才结构发生明显改变,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全面完成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起完善的“租购并举”住房体系,人民群众居住品质和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产业和人才集聚效应更加明显。

三、工作思路

坚持以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一)建立完善住房多主体供给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作用,优化调整增量住房结构,盘活规范存量住房市场。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提供市场商品住房、平价商品住房;住房租赁经营机构重点提供各类长租公寓;区城投公司提供人才住房、平价商品住房。

(二)建立完善要素多渠道保障体系。突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对“产业+人才家园”类项目给予支持;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推进已批未建用地、社会存量用地等开发建设人才住房、平价商品住房;利用城市更新、产业园区等配建人才住房、平价商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城投公司将存量回迁房作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

(三)建立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等方面人才供应,可租可售;平价商品住房重点面向本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限额标准的刚性、改善性居民家庭出售;公共租赁住房重点面向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只租不售;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面向本区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可先租后售。同时,实行货币补贴住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唐发〔2021〕26号)和《唐山市路北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规定发放补贴。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全面摸清存量土地、商品房情况,摸清在建商品房情况,摸清老旧小区实际情况,确保产业发展与住房布局相适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与住房建设供应相适应。增强科学规划意识,结合区位优势,找准城市发展定位,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布局城市空间,完善配套设施,凸显城市特质,推动城市产业、城市住房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

(二)着力打造“服务+生活家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居民满意为标准,因地制宜打造“十分钟便民生活圈”,让居民十分钟步行范围内有比较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

1、科学规划布局。更好满足居民家庭(含新市民)改善住房的刚性需求,新建社区严格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因地制宜配套体育场(馆)、运动休闲广场(设施)、书吧等公共服务设施,全方位提供便民服务,提升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

2、精准补建设施。已建居住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规划,结合城市体检结果和人民群众需求,遵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聚焦“一老一小”,精准合理补建教育、医疗、文化、健身、娱乐、休闲、体育等便民设施,全面完善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3、创新服务功能。拓展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和智能体验,鼓励专业运营主体整合商户资源,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接入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养老、托育、家政等线上功能,提供周边商品和服务搜索、信息查询、生活缴费、地理导航等服务,打造集约式发展生态圈。(责任单位:区商促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全面推行“产业+人才家园”。改变传统的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思维模式,进一步强化产业理念,用产业思维经营城市、更新城市、发展城市,合理增加人才住房供给,以优美环境吸引产业集聚,以产业发展吸引人才集聚,以人才引入繁荣城市经济。

1、突出产业导入。在推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统筹土地资源,加大产业导入力度,合理植入写字楼、孵化器、创新中心等业态经济,促进产业发展。重点围绕人才需求设置业态布局、功能设施,做到职住一体、生活便捷。(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发改局、区商促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

2、突出人才安居。完善人才安居政策体系,通过货币补贴、租售人才住房、免租入住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各类人才的住房问题。

1)支持人才公寓建设。统筹整合各种资源,坚持市建与区建相结合,通过统建、自建、共建、政府回购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建设筹集一定数量的青年人才公寓。(责任单位:区城投)

2)完善住房租售形式。人才公寓只租不售,周转使用。人才住房先租后售,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城投)

3)加大住房补贴力度。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路北落户的,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30万元;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在路北落户的,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全职引进到企业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自来路北工作之日起3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对引进来路北到企业(不含中省驻路北企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唐山籍),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期限为1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4)享受同等公共服务。外来人员在本区租住房并依法登记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在唐享受子女教育、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证照办理、社区事务、科技申报、职业资格评定、评选表彰等本市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科技局)

(四)精准保障居住用地供应。结合市直部门合理确定居住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和开发强度,明确人才住房、平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用地指标和空间布局。根据实际需要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调控各类住房的供应节奏。(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城投)

(五)建立健全奖励支持政策。区直部门是加快推进“租购并举”住房体系建设的主体,要全面对接市直部门,落实各级奖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对“服务+生活家园”“产业+人才家园”项目政策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快推进、产业大发展。

1、手续办理支持政策。实施“产业+人才家园”项目,在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资规分局)

2、奖励支持政策。鼓励“产业+人才家园”项目开发企业自持产业设施和商业部分,对于开发企业自持经营的,组织项目上报市直部门履行相关程序进行认定,认定后上报市财政局申报奖补资金。项目主体封顶后,参照该地块土地出让收益的25%—50%给予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落实修订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冀财非税〔2021〕19号)落实减免优惠政策;项目完成招商、投入运营并达到预定缴税额度后,参照该地块土地出让收益的20%—40%给予专项资金奖补。对产业设施和商业部分长期自持的,实施7年专项资金奖励,第一年奖励参照实际纳税金额地方留成部分的90%,之后每年递减10%,到第7年开始,每年给予常态化奖励,额度为每年实际纳税金额地方留成部分的30%。(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促局、区住建局)

3、重点配套支持政策。“产业+人才家园”项目,组织项目上报市直部门履行相关程序进行认定,认定后对企业自持的产业设施和商业部分,自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期限暂定3年。人才住房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投)

4、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新建“产业+人才家园”项目的开发企业发放开发建设贷款,提供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中心)

5、其他支持政策。除以上情况外,在房地产开发建设、运营管理过程中,引入对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和重点领域特殊人才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制定专项政策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衔接。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接市直部门做好政策衔接和优惠政策的落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构,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兼任。

(三)加强责任落实。区直各部门对深化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体系建设负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加强各自分管领域的工作推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对目标任务不落实、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适时启动问责程序。

(五)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解读深化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体系支持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挖掘优秀项目典型做法,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形成多方参与、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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