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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区直管小区社区环境管理考核评议办法(已作废)
发布时间:2020-03-06 16:1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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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水平相关工作的指示精神,为加强对物业公司的考核,使区直管小区保持高水准的环境管理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和范围

每月末集中进行考核评议。

    考核评议范围包括区境内110个区直管小区;接收国有企业移交的47个小区。考核对象为负责区直管小区和接收国有企业小区的15个物业公司。

二、考核评议内容

考核评议内容包括小区内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绿化管理、建筑垃圾清理、楼道保洁等环境管理相关作业效果。

1.清扫保洁。做好小区内道路、便道、广场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桶干净无破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机械化清扫。各物业公司根据管理面积,相应配备有机械化清扫车和洒水车,每天对小区内道路、广场等适宜路段、地块进行机扫作业。达到地面、路牙下无积土;洒水抑尘,清扫无扬尘。

3.社区绿化管理。绿地内无杂草、杂物,无白色垃圾、无大面积黄土裸露,行道树基本无缺株。绿化植物养护规范,地被、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4.装修建筑垃圾及乱堆乱放生活废弃物品的清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时通知装修业主自行清理装修垃圾;无主的由物业公司及时组织清理外运,建筑垃圾、堆放杂物要运到有关部门指定地点,不准私自运到城乡结合部。装修建筑垃圾及各类生活废弃物品在社区内堆放时间不超过3天。遇有重大活动时,各街道办事处督导并协助物业公司整治社区环境。

5.社区环境乱象的发现、制止清理。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内巡查巡视,及时发现并制止私搭乱建、乱围乱种、游商散贩、僵尸车等破坏小区环境的问题;不能制止的及时报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并积极配合清乱行动。

6.违建拆除清理。物业公司配合街道办事处拆除私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围乱种、私装地锁,拆除后产生的各类垃圾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清理。

7.楼道保洁。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楼道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对楼梯扶手、楼道窗进行擦拭。

8.秩序管理。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协助下,根据小区实际,对小区内车辆进行有序停放管理,划定停车位,劝阻私安地锁行为,配合落实门禁、监控等安全管理作业。

9.物业费收缴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动开展各项物业服务,以此提高物业费的收缴率。

三、考核评议方式

依据相关作业标准,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家单位按照各自评分比例,每月分别对相关物业公司的作业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社区居委会考核评分占比为20%,街道办事处占20%、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占60%。依据减分情况扣罚作业经费。

每月5日前,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考核评分结果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三家考核评分,核算出各物业公司的具体得分及当月相应应得补贴资金数额,分别通报给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依此向相关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补贴资金。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考核综合得分多少将各物业公司进行排名,并汇总当月环境考核结果,形成考核通报,上报区政府主要部门和分管领导。

四、补贴资金标准

对物业公司的补贴资金标准依据其所管理地块的性质确定为:

清扫保洁费:包括对社区内道路、便道、广场等硬化面积进行人工普扫和机械化清扫,每年每平方米3.5元;

绿化管理费:包括对楼前绿地、中心花园、附属林地、行道树的日常管理,包含除草、打药、修剪、补植、环境卫生等,每年每平方米4元。

小区附属支路保洁费:每年每平方米3.5元,所附绿化部分同绿化管理补贴标准。

延伸阅读:《路北区区直管小区社区环境管理考核评议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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