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脱钩改革工作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稳定发展,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改产业〔2019〕1233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唐山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关于印发〈全面推开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唐联组〔2019〕1号,以下简称《市脱钩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为全面完成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唐山市路北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为路北区发改局、路北区民政局。
一、脱钩目标
按照省《实施意见》)和《市脱钩工作方案》要求,以推进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为目标,推动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做到自愿发起、自选负责人、自筹经费、自主办会,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在职公务员兼职任职,进一步激发行业协会商会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行为自律、服务为本、优化发展、竞争有序,为推进路北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脱钩主体和范围
脱钩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它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一)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路北区民政局登记管理为社会团体法人。
(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精神要求,凡与列入国家、省、市脱钩名单的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名称及业务范围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协会商会都在脱钩范围之内,不再认定为具有特殊职能。
三、脱钩任务
按照《市脱钩工作方案》要求,脱钩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推进脱钩过程中,要对涉及的脱钩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文件,在脱钩协会办理完全部变更手续后视为脱钩完成。
四、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确定名单(2019年10月30日前)。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名单进行确认,名单确认后经区脱钩联合工作组批准由区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二)制定方案(2019年11月30日前)。列入脱钩名单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以区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最终公布的名单为准),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对机构、职能、人员、财务资产和党建外事等情况逐项摸底自查,填报《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基本情况统计表》,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审核。
各业务主管单位依照《路北区***协会脱钩实施方案》(模板),逐一与列入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制定更加具体的脱钩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面涵盖“五分离、五规范”内容,其中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事项,要按管理权限和职能报批。方案形成后,连同填好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基本情况统计表》一并送交区脱钩办进行审核,经区脱钩联合工作组批复后实施。
(三)脱钩完成(2019年12月15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区脱钩联合工作组批复要求,完成所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任务(脱钩后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法人登记事项、章程、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核准手续),并将脱钩工作总结和《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完成情况表》报送区脱钩办。
(四)总结上报(2020年6月30日前)。区脱钩办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综合性文字材料报市脱钩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是各级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业务主管单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认识脱钩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面做好脱钩各项工作,确保脱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脱钩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项脱钩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分解和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确保相关配套政策落到实处。发展改革和民政部门要履行好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职责,及时指导和解决脱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大督导检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区深化社会组织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在脱钩改革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能按期完成脱钩改革的业务主管单位,由区脱钩办提请区委、区政府督导问责,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依据问责条例严肃追究责任。
(四)营造良好环境。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脱钩改革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政策,使所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增强脱钩信心,为脱钩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准备、打下基础。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正面典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脱钩改革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