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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访谈

省工商局谈“开展‘网剑行动’ 推进诚信建设”

发布日期:2018-08-22 | 浏览次数:

主持人: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下发《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要求通过开展"网剑行动",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主持人:沟通政府、为民理政,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最新一期的《阳光理政》,我是主持人浩天。今天做客《阳光理政》栏目的是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樊远红,市场管理处调研员邹广峰,广告管理处副处长刘浩三位嘉宾,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开展'网剑行动' 推进诚信建设"这一话题。

在节目过程中,您可以通过河北日报官方微信、河北新闻网官方微信主页面下方的《阳光理政》专区、《阳光理政》客户端提交问题,也可以在本栏目的专属提问页面进行在线提问,我们期待与您的零距离交流。

首先樊局长,想请您代表三位嘉宾跟网友打个招呼。

樊远红: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樊远红,非常感谢大家对河北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也非常高兴在《阳光理政》这个节目中,和我们省工商局的两位处长一起就"2018网剑行动"的开展情况和各位网友进行交流。

"2018网剑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合、整合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不断依法依责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集中整治网络市场乱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在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中发挥着靶向性和先导性的作用。

今年7月5日,省工商局会同河北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10个成员单位,在我们省工商局召开了"全省深入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动员会议",会前,成员单位会签印发了《河北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细化了责任分工。有五项重点,一是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二是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的监管机制;三是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是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五是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

主持人:好的,谢谢樊局长。刚刚您提到了在7月5日省工商局已经会同其他有关单位对网剑行动进行了动员。那我们网友想先了解一下为什么要开展"网剑行动"?"网剑行动"有哪些基本要求?要达成什么目标?

樊远红:好的,"2018网剑行动"是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统一部署而开展的一个专项行动。也是国务院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在去年部署联合执法行动的基础上,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性的联合执法行动,也是全省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

"网剑行动"的基本要求有五个方面,一是突出问题导向,精心组织部署。要结合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2017年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本地消费投诉举报集中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注重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原则和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规范与整治相结合。二是依法依规开展,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网监协作机制的作用,以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刷单服务等违法行为为切入点,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三是落实平台责任,推进社会共治。综合运用联合座谈、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平台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合规、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四是提升技术水平,优化监测监管。充分运用国家、省和地方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系统,提高监管执法有效性。五是健全信用体系,推行全网警示,引导涉网经营者的诚信合法经营。

总之,开展"网剑行动"的总体目标是:要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融合、整合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适应网络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的违规违法问题,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以此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网络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主持人:好的,谢谢樊局长,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也知道本次"网剑活动"对于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邹处长,我想请问当前我省网络市场发展情况怎样?存在哪些问题?

邹广峰:我们河北省网络市场近年来持续保持了高速发展态势。据省商务厅数据:截至2017年底,全省网民数量达到4183万人,其中移动用户网民达到了4058万。全省互联网网站由2016年底14.1万个增长到21.9万个。全省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额22250亿元,同比增长22.8%。网上零售额完成2360亿元,同比增长29.5%,有一组数据从2012-2017年,网上零售额年均增长35.75%,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4.8%。可以说,网络市场已经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连接消费侧与供给侧的重要纽带。

我们河北的网络市场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伴生了一些问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不易追查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侵犯知识产权、恶意诋毁商家信誉、虚构交易、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平台的信用评价体系设计存在缺陷,甚至催生了"刷信用"和"职业差评师"的灰色产业链。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地加以规范,将会影响消费信心,损害营商环境,使网络市场陷入规则缺失、竞争失序、品质偏低的粗放式发展困境。同时,还要看到网络市场监管职责涉及了众多部门,在监管实践中既有职责交叉,也存在真空地带。只有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和协作,才能把全省网络市场秩序维护好。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的介绍。通过您介绍了解到当前河北省的网络市场发展真的是非常迅速,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很多网友咨询通过我们河北新闻网后台反应在网络消费中遇到过纠纷。大家都想了解一下如果遇到网络纠纷,消费者应该怎样维权?河北工商部门能给网友提供哪些帮助?这个问题刘处长您给我们解答一下吧。

刘浩:好的,根据省有关部门做的统计分析,网络零售热点投诉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网络售假、信息泄露、发货比较慢、货不对板等等,在电商领域主要是退票费比较高,霸王条款、虚假团购、售后服务问题也比较突出。

至于消费维权途径主要有五个:

一是遇有消费纠纷,消费者主动与网络商品经营者主动进行联系,主动沟通。再一个也可以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协调处理。这是一个渠道。

第二个渠道是可以向消协申请进行调解。

第三个渠道就是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质监食药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有这么几个电话,工商的投诉电话是12315,食药是12331,快递如果有纠纷可以打12305,产品质量这个问题可以打12365,价格问题可以打12358。这是第三个,可以投诉。

第四是,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有协议的话,可以申请仲裁,向网络商品经营者或者平台经营者所在的仲裁部门提交仲裁,一般都是有协议的情况下。

最后一个途径就是常用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有这么五个途径。

工商部门一直对网络消费维权非常重视,一直作为重点工作来抓,2014年的时候原工商总局发布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这个办法明确了网络消费投诉管辖权问题,一般是向经营者注册所在地,或者实际经营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第二个是原工商总局在2017年的时候,建立了一个互联网平台系,更加便利消费者进行网络投诉。第三点就是省工商局连续多年安排网络交易商品抽检,查办了一些侵权的,或者产品质量案件。


主持人:好的,谢谢刘处长的介绍。通过相关信息我们了解到,刷单炒信行为在本次"网剑行动"的打击范围当中,邹处长,我们想了解一下刷单炒信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具体有哪些危害?我们又将怎样处理这些行为?

邹广峰:主持人提的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也是广大网友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信用机制本是电商领域的一种创新,它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给消费者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对商家形成了正向激励,推动了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这是它正面的地方。

但是近年来电商领域的信用评价应该说是乱象频发,商家花钱买销量、买信誉的现象屡见不鲜,电商发布需求,刷手接单,垫付资金,快递做单,代为签收,完结交易,好评截图,俨然"一条龙服务"。如今,不只是网购,外卖餐厅点评、在线旅游酒店评分、网约车司机星级评价等几乎所有类型的电商服务都存在刷单炒信现象。

大家知道,刷单是网店经营者为了获得单品或店铺较好的电商平台搜索排名而采取的作弊行为。危害极大。刷单行为不创造任何价值,绝非"产业",而其规模越大,对社会资源造成的浪费也越大。对于刷单商家的同业竞争者而言,刷单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危害商业诚信体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刷单炒信行为在有些地区也比较严重,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近年来,由省发改部门牵头,多部门连续开展了多次的专项行动,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年的网剑行动中,对刷单炒信必须下狠手,加大惩治力度。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方式,帮助自己或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交易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衔接,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办,以有效震慑违法分子。

主持人:好的,谢谢邹处长的介绍。相信在有关部门的重拳之下,刷单炒信这一行为一定会得到有效的遏制。我想请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省将怎样推进网络诚信建设,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而推动全省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刘浩:近年来,互联网广告发展非常迅猛,已经占据了整个的广告市场份额的半壁江山还多。去年全国大概达到了5800亿到6000亿,网络广告这块达到3000多万,互联网广告发展在沟通信息,引导消费,促进网络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虚假广告,虚假广告一个是给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再一个就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在今年开展的“网剑行动”中,我们想重点抓好这么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大力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使广告主体明白他们自身有哪些义务,有哪些责任,并且积极引导行业组织,比如像新媒体行业协会,引导他们加强自律。促使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搞好广告的发布审查。这是一点。

第二个加强对重点商品和服务广告的监管执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投资理财、房地产这些广告,跟人民群众关系比较密切,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必然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今年还要加大力度,常抓不懈。

第三点提高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发现和处置能力。首先就是说,发现虚假广告很重要,利用好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和咱们省的广告监测中心这两个监测平台,对于发现的违法广告线索,及时通过业务系统平台和微信群,我们还有微信群,快速处置群,迅速地发给执法人员,发给有关媒体,媒体尽快整改,执法人员尽快进行执法处理,力争把危害降到最低。这是一个方面。同时还要加大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是搞好信用惩戒和案件曝光。在合适的时机,我们准备,想的不太成熟,有这么一个想法,就是说可能在互联网上要公示传统媒体的广告违法率,在传统媒体可能公示互联网广告的违法率,互相监督,因为他自己公布可能不太方便。再一个曝光一些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

第五是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对违法严重的互联网媒体实行联合约谈,联合督导和联合整治,挤压虚假违法广告的生存空间,推动全省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进而进一步促进全省网络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主持人:好的,谢谢刘处长的介绍。我们都知道,推进网络诚信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我们将如何调动社会、企业以及网民的积极性,共同抵制和防范网络违规失信行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邹处长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吧。

邹广峰:确实是这样,推进网络市场诚信建设,需要社会共治。我们考虑要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工商、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要严格网络经营主体准入,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严格工商登记注册,就是说保障网络经营主体的合法性。

第二、工商、市场监管、质监、食药、公安等部门要按照网监行动的任务分工,履职尽责,切实加强网络交易经营行为的监管,打击非法,保护合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

第三、工商、市场监管和发改部门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河北)"平台,积极推进网络经营主体基础信息和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执法信息的归集和公示,发挥好部门失信的联合惩戒作用。

第四、要进一步发挥好电商协会等行业协会在信用建设中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督促落实第三方平台责任义务,加强诚信示范创建。

最后、加强社会监督,调动社会、企业以及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要加强新闻监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主持人:好的,谢谢邹处长的介绍。刚刚三位嘉宾就"开展'网剑行动' 推进诚信建设"这一话题和网友进行了探讨。但是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在节目的最后,樊局长您还有什么想对我们网友说的话吗?

樊远红:今天我们通过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这个平台就网络市场如何监管,消费者如何保护进行了一次有意义的对话。这次对话对全省正在开展的“网剑行动”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客观的讲,作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过去在这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应该还有不少的差距。网络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方向主要是“四网建设”,抓好“四网建设”,我们的网监市场监管就一定会取得成效。下面我重点讲讲“四网建设”。

一是以加强网络交易管理法制建设为基础,推进"依法管网"。这是第一网。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加上已经出台和修订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这些法律法规都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和贯彻。通过立法,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也通过严格执法,不断优化法制环境。

二是以推进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化技术应用为手段,实现"以网管网"。这是第二网。不断优化升级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功能,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大数据应用,同时还要推进电子数据取证中心(实验室)建设,完善网络市场监管的技术保障。

三是以加强网络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实施"信用管网"。这是第三网,深入研究网络经营主体信用特点,加快网络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的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向消费者提供信用评价的有效信息和真实信息。

四是以完善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为重点,推进"协同管网"。这是我们的第四网。全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的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借这个平台,这个机制,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深化,进一步推进,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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