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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18 16:0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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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的政策解读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要求,我区为了更好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结合2022年5月6日《唐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唐政办字〔202265号文件,制定了《路北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建设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4年考察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2014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等重要场合多次强调建设海绵城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国家要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是“十三五”期间,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先后开展了两批共计30个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2021年6月,唐山成功申报全国首批(20个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

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推进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质量,提升我区河湖水体水质,消除我区黑臭水体完善市政污水系统;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象利用源头减排设施,削减初期雨水径流污染;在我区城市建设过程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我区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进行“海绵化”建设,增加河湖水系生态岸线,提升生态景观效果;构建我区外部防洪、内部排涝和超标应急体系,消除我区内涝积水点,避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保障我区运行安全。

二、起草原则

(一)坚持对标对表。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5月6日唐山印发的唐政办字〔202265号《唐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文件精神,对我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并结合实际逐项细化。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示范。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充分借鉴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经验,重点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项目,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域范围内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三)坚持全域推进,系统谋划。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核心目标,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技术思路,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区建设,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增强城市发展韧性。

(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管控。老区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内涝治理以及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加快补齐设施短板;新区以目标为引领,通过规划建设制度审批管控,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全面落实到新建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确保“干一片、成一片”。

(五)坚持长效推进,规划管控。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规划管控机制,完善项目管控流程,在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主体部分提出了5个方面11条建设工作要求。

(一)完善顶层规划设计

1.构建海绵城市规划体系加快推进路北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海绵城市建设核心指标、重要空间管控要素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编制道路、绿地系统、地下空间、防洪、排涝、污水、城市更新、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时,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控制指标。参考市中心城区管控指标体系,确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重点。

2.深化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实施方案。路北中心城区根据示范城市建设目标,以排水分区为单元,深化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系统化实施方案,制发工作方案,建立海绵城市项目库,明确具体建设工程项目,各项目统筹协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效果。建立项目库,打造特色项目。

(二)强化制度标准建设

3.建立规划建设管控制度。我区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落实,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与划拨、立项、规划条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发、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核发、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流程、审核要求、审查部门、技术支撑单位等内容,确保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落到实处。其他责任单位参考中心城区管控制度建立并落实本辖区相关制度。

4.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针对唐山气候、水文地质及社会发展等特点,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方法、关键参数以及植物选型等相关科学研究,总结形成高水平的科研论文、专利等成果,指导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建立适用于本地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规范标准,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真正落实到各行业建设管理中

(三)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5.强化雨水源头减排。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断头路瓶颈路提升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等工作,通过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模式,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到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及公园绿地等建设与改造中,因地制宜地建设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花园、植草沟及人工湿地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加强对雨水的消纳与净化功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6.提标改造排水设施。加强排水系统建设,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等工作,对雨水管网进行提标改造,畅通雨水排放通道。高标准推进排涝泵站建设和提标改造,提高超标降雨情况下的内涝风险应对能力。

7.解决城区排涝难题。针对龙王庙河片区、南湖青龙河片区开展易涝风险点综合整治,按照“一点一策”的原则,对每一处易涝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因地制宜地采取源头减排、完善收水设施、增强管渠排放能力等措施,同步实施龙泉河及煤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蓄排并举提升河道排涝能力,进而全面消除易涝风险点。8.提高防洪排涝应急能力。加强城市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降水情况,监测、巡查、预警地质灾害,及时预报城市水系洪水情况并进行防洪调度,保障排水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在易涝风险点布置防汛抢险车辆排水抢险,保障居民小区排水能力,保障协调救灾物资所需道路运力,落实抢险队伍、物资设备所需市级财政资金。

(四)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

9.完善城市雨污水系统。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开展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全力推动污水处理厂新建、改造、迁建工程。开展市政排水管网排查与修复工作,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

(五)加强海绵城市能力建设

10.构建海绵城市监测管控平台。以排水分区为单元,针对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等不同层级,开展液位、流量、水质与降雨量的在线监测,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监测管控平台。以监测数据为基础,合理构建模型,科学定量评估,为政府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风险评估、预警调度、决策支持等提供支撑。

11.深化培训宣传。加强海绵城市人才队伍建设,邀请行业内知名专家对我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等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管理和技术人员水平。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海绵城市宣传活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设置海绵城市公益广告。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普及宣传,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增强老百姓参与感和获得感。

四、主要意义

(一)新时代下的海绵城市建设,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内容。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与新区建设、旧城改造以及棚改紧密相关,道路、园林绿化、水体、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能够有效拉动投资。

(二)新时代下的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保护城市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生态敏感区,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调节雨水径流,充分利用天然植被、土壤、微生物净化水质,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三)新时代下的海绵城市建设,是城镇化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式。可以保证城市生态空间,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同时,也为恢复城市生物多样性,营造生态、优美的景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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