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由唐山市委宣传部、唐山市人大法工委主办、路北区委宣传部承办的学习践行《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做文明唐山人活动,在唐山市体育公园隆重举行。

宣传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严为民主持。全市机关干部、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代表600余人参加了活动。
会议指出,《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必将对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良好城市形象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当文明行为的先行者、引导者、践行者,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
广泛学习宣传《条例》,营造全民学《条例》的浓厚氛,真正让《条例》内容内化于心、见之于行。全市各单位要以《条例》为抓手,全面提升城市(区)建设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号召社会各界朋友共同行动起来,争做文明人,共建文明城,为建设美丽新唐山,共圆伟大中国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