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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南侧冀(2024)唐山市不动产权证第0075422号地块分割转让方案的批复河北宏扬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南侧冀(2024)唐山市不动产权证第0075422号地块分割转让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冀(2024)唐山市不动产权证第0075422号地块44112.18平方米商业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给唐山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后仍保留商业性质使用。
二、唐山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按原土地出让合同、分割界限图及市住建局《关于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南侧冀(2024)唐山市不动产权证第0075422号地块分割转让的回复》要求开发建设。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北区分局
2025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