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撤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5 | 浏览次数:
唐山市路北区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2026年6月2日,我局收到唐山市路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唐山市路北区交通运输局监督信息提示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现对河北省燕伟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名单附后)作出撤销准予道路货运经营行政许可的决定。
请河北省燕伟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收到此决定之日起七日内,持原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机关将公告注销原行政许可证件。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唐山市路北区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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